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公司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歉意,恳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威股份”),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票的数量为489,459股,占本次注销前总股本556,723,012股的比例为0.0879%。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56,723,012股变更为556,233,553股。截至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部分已回购股票的注销手续。

  1、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含1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18年9月19日巨潮资讯网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42)。

  2、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19年4月2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3、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于2018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于2019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8)。

  5、公司自2018年9月20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至2019年9月3日股份回购完毕,累计通过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13,259,459股,占截至2019年9月3日总股本的2.38%,成交最高价为7.2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5.3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9,854,774.51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19-065)。

  6、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5月21日为授予日,以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向175名激励对象授予1,27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0-054)。

  7、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489,459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履行注销手续。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489,459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注销数量、完成日期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